澳门新葡新京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因业务需要,澳门新葡新京就专项法律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
澳门新葡新京专项法律服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濮阳市;
2.2采购数量:1家;
2.3服务内容:标的额约3000万元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代理服务(一审)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审宣判;
2.5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
2.6 采购预算:19万元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持有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书,成立时间10年以上;执业律师不少于20人,且承办律师从业经验不少于10年;
3.3 2015年1月1日至今,在债权债务、担保、代偿追偿等领域成功案例不少于3项,单项诉讼标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记录或者失信记录(查询内容要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
③、律师执业证书;
④、2015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至少3项在债权债务、担保、代偿追偿等领域成功案例的业绩,单项诉讼标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需提供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
以上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并留存清晰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资料必须齐全,复印件须装订成册,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4.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5月25日—2018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濮阳市五一路与历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苑商务中心601室报名。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五一路与历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苑商务中心6楼3号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澳门新葡新京网站/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澳门新葡新京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8066893
地 址:濮阳市五一路与历山路交叉口东南角建苑商务中心601室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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